
其实很早前,想改掉自己的BLOG名的。
我想说我是个长情的人,我兜转至今还是回来这个博客写日志。
又或者我是个不甘的人,四处转悠还是要被打回原形。
总而言之,我不是妖孽。
我是个很软呼的姑娘。
我在表姐家的书架上看到了我04年的日记本,事无巨细,满满当当的全部是。
细小而琐碎。
一段时间喜欢一句话。
时间是墙,光阴如伤。
所以每篇日记最后都有这句话。
那时候的我,还未经历什么。
什么都没有。
可是我还是喜欢那一句话。
日日的大事无非是课业的艰巨和与父母的斗争。
以及每每恼怒自己的身材和面对画板画不出来的沮丧。
呐。
那时候我有个专属词语:
学生。
真好。
但是也不想再尝试一次。
生活单调且重复,上班下班,洗澡完了就用手机看小说。
最近迷恋穿越文。
不在乎写多好,我只是想虚幻地活一段时间。
仅仅是晚上10点半后的一个小时的虚幻。
再然后就是被困倦侵袭。
沉沉睡去。
每每被病痛折磨得失眠,就打开窗户,往小区旁的马路上看去。
偶尔有车辆驶过。
1、2、3、4、5……我用无聊而幼稚的方式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。
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坚持什么。
比起两年前的日夜颠倒,我已经过的足够正常。
不再整夜的熬通宵,定时三餐。
体重直线飙升。
却像病的更厉害的孩子,时不时往自己的胃里塞食物。
我到底在干嘛呢。
一点都不着急。
亮亮说,看电视剧里钱小样说就算全世界都郁闷了,她爸爸也不会郁闷。
于是就想到我,就算全世界都郁闷了,我也不会郁闷的。
呐。
可能真是的,我向来都是这么的漫不经心的。
看见有卖漂亮的日记本,摸在手里,拿起又放下。
终于在买了一堆食物以后又把本子放了回去。
对不起,你只属于我的那个时代。
那时候,发誓要写满满一书架的日记。
叫:
爱的,练习簿。
我练习爱你们。
练习又练习。
终于我累了。
我想一个人了。
你说:怀孕了不要来找我,我不能确定那是不是我的种。
我就哭了。

初识得Judy其实是因为《寂寞在唱歌》。
真抱歉,我没看过《蔷薇之恋》继而也无从去得知那首被称为代表作的《叶子》。
我是因为《寂寞在唱歌》才认识她的。
是高三末期的南京城,我在电脑前一遍一遍听这个歌。
后来的我曾经在日志写过。
我拎了行李在公交站口等车,半个小时还不来车。
早饭午饭都没吃的我恶心的慌,于是决定自己走了去目的地。
背着画架拎着两大盒的颜料刚走出站不过十米,等待了将近半个小时的公车从左侧擦过。
呼啸着喷了我一脸的尾气。
我觉得一阵恶心,鼻子一酸,就吐了。
好奇怪,我以为我都不记得这些事情了。
原来我还记得,而且这么清楚。
然后想起来临行前听的那个歌。
顿时觉得委屈的想哭。
然后就是《一直很安静》。
没玩过仙剑奇侠传。
但是刘亦菲我有点喜欢。
漂亮的女孩子总是比较讨人喜欢的。
再后来才是《叶子》。
然后阿桑就不再出专辑。
我只是将空间的名字用作“是寂寞与我为邻”。
用了好久的时间。
离第一次听她的歌,足足4年的时间。
再听见竟然是噩耗了。
那个歌手,与我的回忆和国王一样。
被时光带走。
没有再她离去的时候写类似的日志来纪念。
我总是期冀,总是觉得,或者是认为。
你还没有离开。
否则,我的记忆里该由什么来背负呢?
亲爱的Jude。
感谢有你陪伴的2005年。
以及我再也没有的18岁。

下午一个人在玻璃海吃鱿鱼盖饭,依然搭配喜欢的小黄鱼。
其实我的计划是在这个时候和你一起吃的。
上次你来的时候,我们第一天就是吃的这个。
第二天的时候,我说我们去吃火锅,你不愿意,还是要吃这个。
真高兴你喜欢的东西和我是一样的。
我们是有很多的地方是一样的。
但是,今天的事情是在超出了我的计划之外。
在早晨的8点,你打来电话说因为下雨所以不去了。
我生气了。
非常非常生气。
怎么可以说话不算数呐?
我是什么啊!
我那么依赖你。
不仅仅是因为下雨吧!
你说:我是个很自私的人。
我有很不好的预感。
于是你不辜负我一般地发来信息。
你的意思是,我们不可能在一起,还是别在一起了。
我觉得很崩溃。
虽然我信誓旦旦说不信誓言。
但是一想起来你说过“除非你不要我我不会不要你”这样的话。
还是无法释怀。
这是你第二次的离叛。
并且我想,嗯。
永远不会有第三次了。
我累了。
我要快点好起来。
是2年就一直在吃的餐点。
韩式,最爱是鱿鱼盖浇饭。
微辣,搭配蛤蛎豆腐汤,再加上油煎小黄鱼。
那时候尚是狭窄店面,经常站半天才有位子可以坐下。
只得是用饭盒装了带走吃。
即使是在无锡的一年,我也会在半夜的伏案工作的时候,抬头哀怨地对微凉说:
“我要吃鱿鱼盖浇饭。”
兜转一年,我终究回来。
它已经换了大店面,相隔不过十多米的并排。
中午进去,满座。
东西略微提价。
改名字叫玻璃海。
我想尝试辛辣,便未叫少放辣。
鱿鱼盖浇饭搭配一条油煎小黄鱼。
我吃的浑身冒汗,实在一直是,吃不了辣的人。
老板递我一块薄荷糖。
我剥开包装纸塞进嘴里,终于安逸下来。
人生境遇便也是这样,你不能让自己抓住太多。
不可能说,你要在怎么样的时间里,得到多少多少的东西。
因为自己可以承受,其实是承受不了。
我需要那一快解我心酸的薄荷糖。
凉意袭人,入侵你的喉头。
然后流眼泪。
虽然不知道是为什么流眼泪。
你是否看过这本书。
她叫《寂寞杀死一头恐龙》。
嗯,是一本很早很早前的小说了,我在高中的时候看过。
是茕茕给我看的。
她对我说,你会和梅梅一样的。
我是说以后。
吴可梅,该怎么去形容这样的女孩子?
很多人评价说,她是个头脑不正常的女孩子,太自恋,而且是完全没有资本的。
可是茕茕却说她是个聪明的姑娘。
我只是最近重读才发现,她真的很聪明。
书的结尾是这样的:
“大头,明天起我要尽全力争取回你对我的爱,这世界上有谁比我吴可梅更有追求爱情的勇气呢?
今天你不爱我,明天你一定会爱我。
就算明天你还是不爱我,后天你一定会对我怦然心动。
到五十岁你还不爱我,我就追你追到八十岁。
我不知道下辈子的事,所以不做下辈子的计划,只在可知的这一生努力,即使到你白发苍苍齿牙动摇了,我也会拄着拐杖继续追你。
别人问我值得吗?
我会说,因为你值得。
这跟力士的广告可是一点关系都没有的啊。
这是我历尽一切后惟一能确定的一点,因为你值得,因为我也值得。
明天吧,一切明天再说。
我已经听见身体里重新加油逐渐要加得满起来的嗡嗡声,我又再度充满了活力了。
明天吧,但是一切明天再说吧。
现在我只想赶快从这里爬起来。”
她是,最终成为很睿智的人。
而与她的结局相比,之前生活的波折与惨烈是多么的不值得一提。
王小姐给梅梅安排的结局真好。
不打破读者的梦想。
尽管让一些人觉得突兀,但是,我喜欢。
我喜欢这样的结局。
譬如磨难过后的幸福。
譬如吴可梅的成长。
我们从这个迟钝的女生身上,可以看到很多东西。
她的单纯与愚笨,善良和拙劣。
她的艰苦与千帆过尽的了悟。
还有一本书,她的作者写书的时候只有15岁。
书名叫《玻璃麦田》。
结尾一章说:
“只要贴到手心,就算找到彼此。那时,午夜钟声响起,我带你回家。”
被时光带走不....